一些不法分子以“代理维权”为幌子借机牟利。12月25日,公安部通报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十起典型案例。
澎湃新闻注意到,前述典型案例涉及金融领域繁多、业务模式多元、展业形态各异,既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等信贷领域,也涉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等保险领域和非法代理维权等信用卡领域,涵盖的罪名既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也涉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
在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周某某等人以“4折解债”为幌子,面向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卡、贷款逾期负债客户,收取负债人债务总金额40%的解债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帮助其解除全部债务,向不特定债务人吸收解债资金,并成立“债审部”假冒客户接听催收电话进行反催收。截至案发,共吸收全国28省份1.4万名负债客户解债资金9亿余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周某某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类案件有何特点?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朱嘉伟介绍,一是犯罪团伙组织化、专业化。犯罪团伙通过成立多家关联公司伪装身份,形成完整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充分利用消费者迫切想“解除债务”的心理,设计复杂的“服务”与合同陷阱,编制诱人话术,线上线下同步洗脑,专业化程度高。
二是名为“解债”,实为骗新还旧。涉案公司并无实际经营活动,公司资质和宣称的项目为虚构,不法分子往往打着与相关资产处置公司有合作、可以“打折解债”“债务调解”等旗号行骗,其实是通过骗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维持,以“解债”之名行诈骗之实。
三是迷惑性大,发展迅速。犯罪团伙以召开线下推介宣传会,线上引流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影响力大,发展迅速,其中单个案件短短两年间即可在全国28个省份吸纳客户超万人次,涉案金额达9亿元。
消费者应该如何预防这类骗局?公安机关为此提醒:凡是遇到打着“不用还的贷款”“全额化债”“低成本维权”“不成功100%退费”等极具诱惑力旗号的推介,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特别要拒绝预缴高额费用,应该通过与有关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反馈或司法救济等合法渠道解决。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数据显示,根据公安部集群打击统一部署,广东公安机关共侦破贷款诈骗、骗取贷款、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非法套现、合同诈骗、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各类案件29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90余个,涉案金额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