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深圳“禁摩令”再续三年除个别道路外全天禁行

其中,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同时,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对于在深圳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据通告,本次续发“禁摩令”有效期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