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官网披露,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集中对3起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涉事企业均因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建设,被处以退还土地、没收设施及罚款的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达34.87万元。
此次被罚的3家企业均涉及新圩镇区域的用地违规:惠州市惠阳富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9月14日起在长布村228国道旁占用1932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充电站,被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设施,并处罚款19.02万元。
惠州市皓润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25年9月10日起在新圩镇元洞村占用30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搭建充电桩、堆放集装箱,被没收设施并处罚款6万元。
惠州市蓝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11月18日起在东风村占用985平方米集体土地硬化地面、搭建铁皮棚,被没收设施并处罚款9.85万元。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3起案件的用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但涉事企业均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罚依据均包含《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罚款标准统一为每平方米100元。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