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宣判。1月9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日,法院发布了判后答疑。其中,关于被告人廖某宇是否具有自首情节,法院指出,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是自首。本案案发后,廖某宇及时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并一直在现场等候处理,其被控制时亦未反抗和逃避,属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驾车持续超速行驶并撞死被害人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廖某宇辩解其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韦娟明